发布时间 : 2018-11-23 来源:
武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武工商食药处决字[2018]第00353号
案件名称:***经销不合格电缆
违法企业和自然人:***公司
法人代表人姓名:***
主要违法事实: 2018年5月24日,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销的“金川”牌电缆进行抽样检查,经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,结论为不合格。经报局领导批准,本局于2018年6月26日立案调查。
行政处罚种类及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五十条
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及期限:???0000元上缴国库。日期2018-9-26
做出处?;丶叭掌冢何浒彩泄ど淌骋┚?,日期2018-9-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