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 : 2018-11-05 来源:
武安市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| ||||||
公 示 | ||||||
依据武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邯郸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《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》的通知(武政【2013】76号)的相关规定,我市新就业职工、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【公共租赁住房】申请条件: | ||||||
1、年满18周岁;
2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;
3、在当地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无自有住房,未租住公有住房,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;新就业职工父母住房困难且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;
4、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实际居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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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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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示即日起,时间期限15日内,请知情人士,进行实名制监督、投诉、举报。逾期,没有异议,或经调查核实投诉、举报不实的,即视为情况属实。 | ||||||
投诉、举报 电话: 5639061 5639059 | ||||||
地址:武安市建设大厦二楼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| ||||||
武安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 | ||||||
2018年11月5日 |